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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台股期貨競爭力,與摩台期貨一較長短,期交所擬建議法人「轉倉」部位的交易稅,能予以沖銷免課,增加法人利用台灣期貨市場避險的誘因;其次是離岸(off-shore)作業可否免部分交易稅,期交所董事長范志強表示,減低稅負後2到3年內,交易量會大幅提升,政府稅收並不會減少。
 立院財委會昨到期交所、櫃買中心等考察,期交所總經理王中愷在報告時指出,台股期貨手續費約50元到100元,且要課徵0.004%的期交稅,若台股指數8810點,則每口期交稅約新台幣70元,總計每口交易成本就會達新台幣145元。
 但同時間摩台期貨法人手續費約2到3.5美元,且不收交易稅,即平均每口約新台幣83元的交易成本,比台股期貨便宜近一半,也因此在國際舞台上,台股期貨的法人參與量,不如新加坡摩台期,雖然台股期貨日均量在2008年6月後持續超越摩台期,但未平倉量卻不到摩台期的一半。
 王中愷指出,外資法人若利用期貨市場進行避險,一年要轉倉12次,摩台期具有無交易稅的低成本優勢,外資多在台交易現貨,卻利用摩台期進行交易與避險。
 因此范自強當場向財委會召委費鴻泰提出方案,即轉倉並不是實際交易,可否定義嚴格的「轉倉」後,爭取轉倉部分免課交易稅;亦或離岸作業部分可減少部分交易稅。
 范自強指出,每年期交稅平均40億到50億元,2009年時曾調降期交稅,讓交易量大幅提升,政府稅收也不會減少。<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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