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公告內容:
一、依據:依據本公司100年08月25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9,763,0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總金額為新台幣297,630,950元整。
2.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3.自新股票開始換票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全數透過集保戶辦理轉撥手續。
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
1.股票最後過戶日:100年9月18日,因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必於100/09/16下午4時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21-6288)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0年9月18日郵戳日期為憑。
2.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轉換期間:100年9月19日起至100年9月23日止。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0年9月19日起至100年9月23日止。
4.全面換票基準日:100年9月23日。
5.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100年9月26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
四、無實體股票換發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章、證券存摺影本及換發無實體股票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印鑑章(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單或完稅證明、證券存摺影本及換發無實體股票聲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及換發作業。
4.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 2381-6288。)
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六、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留言列表